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广义的商标抢注包括以上情形,还包括抢注他人著名公司名称或其他在社会上有一定声誉的名称等在先权利为自己的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期限为10年,商标注册期满后需要对商标进行及时续期,否则,一旦遭遇商标被抢注,企业的品牌信誉度将下降,那么,商标避免被被抢注可以尝试以下方法:
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
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
3、加强商标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 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法律服务机构或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其实很多商标能注册成功和权利人不及时提出异议有关。
综上所述,面对形式多样的商标抢注行为,只有明确他们各自的法律性质,才能通过已有的商标法律制度予以迎头痛击,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