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告。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视为撤回专利申请。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行公告。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1)受理阶段
(2)初步审查阶段
(3)公布阶段
(4)实质审查阶段
(5)授权阶段
(6)复审阶段
以上,是在专利审批过程中所需要经历的几个关键步骤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