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原章程的修正案;
4、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原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6、股权转让协议;
7、新股东会决议;
8、新股东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股权接收方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10、其他相关资料。
(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除提交上述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2、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以上所述,便是有利于合资公司办理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变更时所需提交材料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