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的修改具体是指,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即注册资本的大小依然从某个方面决定了这家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可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越大,股东在其认缴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的责任也越大。新公司法改实缴制为认缴制不仅可以鼓励个体创业,还对我国的信用体系等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此次,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新公司法改实缴制为认缴制的意义:
1、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有利于个体创业。
2、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可以促进我国建立信用体系。
3、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有利于推动资源配置方式转变。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点。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