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今天,将为大家具体介绍下外资企业变更出资方式时所需提交的具体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向试验区管理机构报送变更出资方式的申请材料。
2、试验区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原因。
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
2、企业原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出资方式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
4、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名单;
5、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修正案(独资企业无需提供);
6、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7、经批准的合同(独资企业无需提供)、章程及修正案(复印件);
8、授权签署文件的,须出具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9、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文件。
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般由外国合作者提供全部或大部分资金。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应由合作各方就各自提供的条件、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在规定的期限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