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实物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中国对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的投资企业和从中国境内取得应税所得的外国企业征收的一种法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那么,今天将为大家具体介绍下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及减免的具体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外,再徵收3%的地方所得税。
在南沙市内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徵收企业所得税。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浦东新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徵收企业所得税。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20%的所得税,南沙减按10%的税率徵收所得税(国际上通常称为预提税,由支付单位扣缴)。其中提供的资金、设备条件优惠或转让的技术先进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徵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计算表%;地方所得税,也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二者合计为33%。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经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能超过按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