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续展注册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办理手续,延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申请续展注册的,应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但是另加500元宽展费。 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注销后 原商标就不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商标续展申请书》上应填写商标注册号,续展商标的类别应按照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如果原核定的商品现属国际分类不同的类别,但均需要续展注册的,应按类别分别填写续展申请书,并且注明原注册号保留在哪个类别上,其余的类别由商标局另编注册号,核发新的《商标注册证》。需要核发新《商标注册证》的,应附送原《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续展的商品与原核定的商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