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的商标使用者都是需要为自己所使用的商标进行商标注册,重庆的商标使用者也不例外,那么重庆商标申请者如何明确商标以的问题呢?
商标权是指商标权人依照我国《商标法》对其拥有的商标所享有的法定权利。这些权利主要体现为:自行使用商标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权利;禁止他人使用商标的权利;制止侵犯商标权行为并要求侵权者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等等。商标注册人拥有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与重庆商标权申请相关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根据《商标法》规定, 商标权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内未能申请的,可再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续展可无限重复进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2、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3、在转让商标权时,应当按照《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3] 的要求,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依照该评估价值处理债务抵偿事宜,而且,要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