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版权申请去新闻出版总署申报。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的网络游戏,一律不得上网,电信运营企业也不得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上网运营或审批后擅自改变内容的网络游戏,新闻出版总署将通知有关地方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运营服务,并依法予以查处。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或进口审批过的网络游戏,变更运营单位的,须重新办理前置审批或进口审批手续,自运营单位变更之日起至重新获得批准期间,网络游戏应停止一切运营服务。违者,按非法网络出版处理。
申请游戏版权的材料有以下几点需要准备: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说明书:包括用户说明、操作说明、设计说明等能够具体介绍出软件功能的说明文档;
(三)源代码3000行(开头、结尾各1500行),不足3000行的全部提供;
(四)相关的证明文件:
a、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b、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c、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d、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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