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证)所针对的主要业务是网络文化经营活动,是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现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从业证书。,这些企业具体经营的活动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业务所包含项目有以下几种:
一、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主要包括: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其他文化产品。
二、 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动;
2、 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的传播行为;
3、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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