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的相关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
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四条至十九条)
3.《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卫生部令第50号)
4.《北京市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暂行)》(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
5.《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
办理论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的材料如下:
1、《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申请书》1份;示范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新开办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预先核准证明复印件1份)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土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
4、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1份;
5、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的材料、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产品索证制度或首营制度,以及人员、场地的卫生管理制度)1份;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复印件1份;
7、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材料1份;
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包括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0、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