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业都需要办理ICP备案,办理部门是在北京当地的通信管理局,所有在我国境内经营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业都需要办理ICP备案,非经营性的网站只需要办理ICP备案,而经营性的网站除了需要办理ICP备案外还需要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未经备案,不得在我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擅自运营网站者,会受到警告、关闭网站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北京ICP备案办理的材料有以下几点:网站备案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机构;域名代理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材料;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ICP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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