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首先普及一下,我国广电总局负责制定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的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管理、指导、监督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凡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我们通俗的称为影视审批许可证或者影视资质审批。现在的人们生活中,我们可以很轻易的看到电视上面出现了很多种形式的电视节目的呈现,这点可以看出我国文化产业在迅速的发展之中,所以我国广电总局对于这些上线的电视节目也是有着越来越多的要求。而对于在从事影视制作等经营活动的企业来讲,这也是不小的难题。下面就介绍一下在申请影视审批时,需要具备的条件以及需要准备的资料。
申请影视审批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1. 有著作权人的授权摄制证明或协议;
2.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
3. 有地市级以上宣传部门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剧本;
4. 有申请所制作剧目必需的编剧、制片人或制片主任、导演、摄像、演员等主创人员;
5. 有申请所摄制剧目必需的专项资金;
6.有申请所摄制剧目必需的专用设备;
7. 有明确的拍摄周期计划;
8. 公司内资300万以上。
下面是申请影视审批需要准备的材料:
1. 申请报告;
2. 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4. 办公场地证明。
5. 主要人员材料:a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b 主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7. 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感谢您的咨询,如有不懂之处或是需要更了解更多信息可向本站的在线咨询顾问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