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是经营互联网上的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资格证书。任何资质的申请都是遵循着相关的法律依据的,在办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时,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为《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九条 通过互联网进行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其交易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的办理材料有: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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