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拍摄(单片拍摄许可证)是拍摄单片电视剧的企业需要办理的从业证书,我国广电总局对电视剧的拍摄实手的是审查制度,所以电视剧在拍摄、发行等过程中都需要进行报审。
电视剧拍摄(单片拍摄许可证)需要的相关材料有:
1、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
2、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4号字体规范文字,计算机打印;
3、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5、制片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对帐单)原件,复印件;
6、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7、如拍摄数字电影,需提交《电影数字节目制作主要设备使用清单》;
8、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出具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涉及历史和文化名人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
9、如已基本确定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的,同时报送影片主创人员名单;
10、故事的简介,250-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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