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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SP经营许可证又称为跨地区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部门是在工信部。全网SP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都需要办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办理全网SP经营许可证时需要办理者满足的办理条件要求有: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公司认缴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
(2)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能有外资);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得是外籍身份);
(4)公司有必要的人员、办公地址及场所;
(5)公司有良好的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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