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也就是地网IDC业务,经营这些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是地网IDC许可证,办理部门是在通信管理局,需要办理地网IDC许可证的企业应该将办理提交到办理部门。需要办理省内IDC许可证的企业可以从事的业务是: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因特网或其他网络的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它应用服务。
办理地网IDC许可证书时,需要提交到通信管理局的材料为: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研究报告;
(2)技术方案研究报告;
(3)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研究报告;
(4)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研究报告;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工商档案查询章程;
(7)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及股东证件证明(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企业法人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和工商档案查询章程);
(8)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位学历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9)房屋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
(10)机房租赁合同、出口带宽租赁合同;
(11)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