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后,在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中,发现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规定的,但在短时间内可整改完善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条确定的“便民原则”的精神,给予申请人8个工作日的“限期整改”的机会。因此,《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笔录》中的结论为“限期8个工作日内整改完善”,申请人整改所需的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