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出环保行政许可事项;
2受理申请,审查报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现场踏查项目位置,如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
3A,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环评文件的初审意见或直接审批(限时7个工作日);B,建设单位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市环保局审批(限时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试生产三个月内,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请报告(表、登记卡),附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一式两份);
5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在承诺的期限内予以批复
时限:报告书10个工作日,报告表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