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洗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