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的初审,然后中央单位所属电视剧制作机构的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由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广电总局审批,最后广电总局负责全国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的终审。
广电总局电视剧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审查使用中央单位所属制作机构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制作的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并作出审查结论;
(二)审查聘请境外人员(包括:编剧、导演、演员、摄像等)参与创作的国产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并作出审查结论;
(三)审查合拍剧的剧本、完成片和引进剧,并作出审查结论;
(四)审查电视播出中引起公众争议的、省级电视剧审查机构提请广电总局审查的、以及因公共利益需要报广电总局审查的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并作出审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