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演出多是营业性演出,需要到文化行政部门提交相关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无论是音乐、戏剧、舞蹈、杂技、魔术、马戏、曲艺、木偶、朗诵、民间文艺、模特、服饰等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举办单位都需要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在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时需要办理者满足一些必要的审批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申请单位应为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并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资金;
2.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
3.举办营业性演出前2年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