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需要到所在地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总署提交相关申请,申请流程及时限如下:
1、主办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3、总署行政审批受理中心将各省局审批通过并提交给总署的申报单位材料送到网络处。网络处对申报材料进行登记,并对申报单位资质、须提交材料以及可行性报告内容等进行初审,将初审意见上报主管副司长;
主管副司长审核后,初步确定拟批准单位名单。并将此名单提交司务会讨论。
4、由总署综合业务司将批准单位回复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并由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回复各单位。
5、自受理之日起8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