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后,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申请过程中,材料必须符合: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 并将材料按目录顺序装入抽杆文件夹内。具体材料如下: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封面、目录(首次申请)
2.在国家总局网站在线提交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一式三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如为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还需提供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复印件;
4.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服务器托管合同或虚拟主机租赁合同。(注: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5.网站首页主要栏目内容截图;
6.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7.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计算机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制度
10.企业申报材料时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