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暂缓年检、或不予通过年检等处理:
1、不具备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基本条件的。
2、未设立进口出版物内容三级审查制度的。
3、将含有禁载内容的进口出版物供货给零售市场的。
4、超范围经营或一年未从事出版物进口经营业务的。
5、对违规行为隐瞒不报的。
6、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总结报告和年检登记表的。
8、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