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延期换证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延期时,经发证机关同意,可以不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文件、资料: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二)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三)未发生死亡事故或者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外,还需要取得并提交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证书(复制件)。
1、申请延期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表》(申请书一式二份);
2、原经营许可证;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7、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