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辽宁省为例,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审批过程中,是需要经过以下审批过程的,包括了:
1、申请。申请人向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办提交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和其他申请材料。
2、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受理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4、决定。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批准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不符合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5、许可文本制作及送达。省局受理办制作、送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