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办理变更需要的法律依据是:
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十三条和第三十条之规定,《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需要向许可证颁发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一般常见的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变更事项包括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地址、业务覆盖范围、股东股权、组网方式、经营主体变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