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隶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全称为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因特网接入服务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因特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用户可以利用公用电话网或其它接入手段连接到其业务节点,并通过该节点接入因特网。
办理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经营许可证续期的条件是:
1、持有工信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ISP经营许可证.
2、ISP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无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