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3)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4)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