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办理过程中,是需要准备以下办理材料的,包括了: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审查原件);
2、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平面图及工艺流程图复印件1份(审查原件)
3、基本卫生设施(含消毒、卫生防护设施等)清单及相关的卫生安全性证明资料复印件1份;
4、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8项以上)复印件1套,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名单1份;
5、食品从业人员名册,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审查原件);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新、扩、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时需提供《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复印件各1份(审查原件);
7、生产加工企业应提供三个批次试生产产品合格的卫生学检测报告,产品原料配方、企业标准及产品标签、说明书,检验设备及检验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各1份(审查原件);
8、设有空调的餐厅,一般应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空气质量监测报告复印件1份(审查原件);
9、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用产品等应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审查原件);
10、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量化分级评分表及卫生监督文书,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审查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