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启动化妆品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14年1月10日起开始受理化妆品行政许可有关工作,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不再受理化妆品生产企业新办许可,包括改建、扩建及改变生产项目。